通知中对名校办民校(公参民)的范围做了界定,通知中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1、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
2、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六独立”可以继续举办民办,但对使用公办校名和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后退出。3、对于不符合“六独立”(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要求的民办学校,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转为公办或终止办学。4、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或转为公办学校,或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5、不再审批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6、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7、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合作或挂牌的)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8、名校办民校(公参民)的治理,力争用2年时间,理顺机制体制,实现平稳过度。也就是说,民办未来形势大变,很多民办学校将转为公办,或者直接停止办学!以下为政策全文,看看身边哪些学校可能因此会转为公办?哪些学校将继续做民办:今年5月,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国务院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文件明确提出:“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为何民办教育突然受到打压?
其实限制的主要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而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高中,民办高校仍然还是扶持力度强劲,可以达到20%的规模。民办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宜占比过高,毕竟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本身就应该是普惠性的公益性的,但是民办教育现在已经是产业化了,已经当作商业在运作了虽然很多民办教育都是以非盈利性存在的,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都是以赚钱为目的的,同时民办学校接受的补贴和社会资金投入较少,远远比不上公办学校,为求发展只能不断提高收费水平!某些发展较好的民办学校生源质量甚至已经超过了公办学校,作为家长无奈的选择将学生送入民办学校,进一步加剧了家庭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