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幼儿园须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对餐用具进行高温消毒。
2. 幼儿园洗消间须备足不少于3个专用洗碗池,并贴有标记,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及海鲜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3. 幼儿园每天按时清洗消毒幼儿的碗、盆、盘、勺、筷子等餐具及食品加工所用的容器、砧板、刀具、抹布等,严禁隔时、隔夜洗消。
4. 洗消后的餐用具及容器,须放在专用的消毒柜或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定时清洗消毒,避免污染。保洁柜专用,不得存放其他东西。
5.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及容器要分开存放,存放位置固定,并有明显标志。
6. 餐用具洗消使用的消毒剂应符合卫生标准,洗涤剂须有固定位置存放。
7. 每天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8. 保健医做好监督检查,并备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