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幼儿园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购买的一切食品应在正规的食品采购场所购买,以保证质量。
2. 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产品有效卫生许可证、质量报告书检验报告单、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等。
3. 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格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料和食品。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 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5. 所有食品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由专人验收。米、面、油、肉等食品实行定点采购。
6. 食品验证人员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向主管负责人汇报,不得隐瞒事实,对可疑货品及时退换,发现重大情况须迅速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7. 验收后的食品方可入库分类放置,有明显标记,出入库帐目清楚,未经验收的食品不得入库。
8. 按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