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幼儿园内发生各种食品卫生事故均应追究责任,对责任人根据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2. 如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属于其责任的,立即终止工作,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中毒人员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等一切费用。
3. 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厨房人员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渎职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范造成事故的,视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追究相关的责任或处罚。
1. 幼儿园内发生各种食品卫生事故均应追究责任,对责任人根据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2. 如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属于其责任的,立即终止工作,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中毒人员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等一切费用。
3. 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厨房人员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渎职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范造成事故的,视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追究相关的责任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