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幼儿园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市治安保卫责任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精神,贯彻安全保卫工作"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消防工作 "防消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逐级落实责任制,特签订责任书。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 园长对幼儿园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 把消防工作纳入幼儿园管理全过程。
4. 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 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 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因工作失职或领导不利,发生重、特大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案件的,依据《市治安保卫责任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xx幼儿园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