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帮扶对象:
² 因本人患重病、伤残或天灾人祸等导致家庭生活暂时特别困难;因年老丧失劳动力、家中有残疾人、家中劳动力少等原因造成生活长期困难的党员。
二、 帮扶形式内容:
1. 定期慰问。
² 每逢“七一”、“春节”期间,党支部组织人员对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送给困难党员家庭慰问金和慰问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一些实际困难。
2. 临时救助。
² 困难党员重病或死亡,党支部派出专人进行走访、慰问,给予困难党员慰问金。
3. 结对帮扶。
² 党支部要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与困难党员结成对子,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 由“输血型”向“造血型”帮扶转变,加强技能培训。
² 积极引导困难党员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主动学习技术技能,寻求新的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