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确保幼儿园财产和师幼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幼儿园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订本制度,以确保幼儿园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园内安全检查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三、检查项目:
1、园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幼儿园批准才能更改。园内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园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园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幼儿园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幼儿园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室内外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幼儿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