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档案制度
1. 定期把各部门上交的具有保存、参考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安全工作历史记录分别存档于园所安全工作档案夹中,以便留档备查。
2. 存档的资料要有明确的要求:资料内容书写符合标准、分类存放,档案夹、柜、架等要排列整齐、美观。
3. 查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阅完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归档。对借出的档案要按期限及时归还。
4. 安全工作档案应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查看或拿走档案。对应该归档的材料须由各部门收集齐全资料交予档案负责人整理归档。
5. 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能反映本园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等。
6. 归档时间:各部门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本学期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好,移交档案负责人。交接双方根据交接目录清点校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加强对档案的安全管理工作,配齐防火、防盗、防虫、防霉等设备,经常开窗通风、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