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汇报制度
1. 凡各类检查出现的安全隐患,检查者(发现者)要及时如实向园长或领导小组成员报告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2. 各班班长经常向值周教师汇报本班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向领导反映一周以来本班学生的表现,实事求是汇报发生的安全事故。
3. 实行首遇责任制度,凡首先遇到安全事故的教师要担负起责任。处理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 凡发生幼儿伤害事故,责任人要及时向领导汇报,重大事故不超过一小时,一般事故不超过一天。
5. 师幼发生重大事故时,领导要及时向教委及有关部门反映,求得支持和帮助。
不及时反映问题,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