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发展、和谐建设岗位责任制中,每个人都应重新认识自己的定位,深化岗位职责的内涵,摒弃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如下问题:
1、 认识不到位:
² 把职责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走的是形式主义;
² 把团队建设职责制与工作目标责任制脱离开来,使责任制形同虚设;
² 把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规定、马虎应付上;
² 把落实责任制简单的等同于责任追究,出现了问题再追究,没有问题时不去管。
2、 工作不规范:
² 不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² 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够;
² 没有责任考核;
² 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等。
3、 奖惩不分明:
² 对责任制的落实好坏与否没有评价标准,没有形成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的反应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情况。这样责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
4、责权利不清晰
² 把岗位职责中的责权利割裂开来。特别是管理人员,往往重视了权与利而忽视了责,这样就容易出现有活让下属干,甚至自己的活也让下属干,自己当球类健将,当裁判,当管人的人,既不尽职又不担责。久而久之这种管理就成了“踩别人的脚后跟”的方式,管理的结果会导致人心涣散、管理混乱。
5、追究不严谨:
² 不愿追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老好人主义”盛行;
² 不敢追究,由于责任不明确,到了问题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行追究;
² 混淆概念,把责任追究等同于对违纪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