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的方法—日记记录法
一、日记记录法的定义
日记描述法又称传记法,指对同一个或同一组幼儿长期反复的观察过程中,以日记形式对幼儿的行为表现进行描述的方法。
二、日记记录法的记录形式
1. 主题式日记法。这种方法通常观察记录的是学前儿童发展领域中某个部分的新行为,例如认知行为、语言行为或者情绪行为等。主题式日记法是只在儿童有这一方面新行为出现时才进行记录,其他新行为即使出现也不进行记录。
2. 综合式日记法。所谓的综合式日记法,是对观察对象发展过程中各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行为均进行记录,也就是说只要是新行为出现,无论是哪一方面的新行为,都进行记录。在运用综合式日记法的过程中,观察者要尽可能有次序地记下所有有关新行为出现的事情。
三、日记记录的优缺点
优点:
1. 日记法具有详实性的优点。日记法的详实性,是指它能够将儿童的真实行为表现充分地记录下来。
2.日记法具有广度的优点。日记法的广度是指日记法的记录,包括了观察对象行为发生当时的情形,以及后续的行为,显示了其进化的进程,也有利于对行为性质的定性分析。
3. 日记法的永久性,是指观察记录学前儿童行为的内容,不仅当前可用,还能与被观察儿童日后的情况,或是和其他的观察资料,如发展的常模进行比较。
缺点:
1. 观察时间较长。日记法需要较长期地对观察对象进行观察和记录,需要观察者与观察对象之间保持亲密的关系,并且有长时间的接触,这种接触长达数周、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
2. 观察的结论具有偏向性,缺乏代表性。同时由于样本太少,也缺乏了普遍性,无法左右意义的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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