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1. 幼儿膳食应由保健医负责,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伙委会),定期研讨膳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膳食质量。
2. 膳食费应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食费中水电煤支出不超过膳费总支出的5%,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3. 根据不同季节,制定适合幼儿健康成长的带量食谱。每季度进行幼儿营养计算。
4. 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严把索证,验收、出入库关。
5. 食品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按需订购、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建立保管出入库账目。
6. 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按人按量提供主副食品,按各班用餐人数制作各种膳食,保健医应到各班了解幼儿用餐情况,及时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保健医还应向班级保教人员定期进行膳食营养调查。确保每天按时开饭,幼儿每次进餐时间保持在20--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