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党务公开的原则
² 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依法依纪、真实公正,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原则。
2. 党务公开的内容
²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
1) 固定公开内容:
² 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分工情况;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开展活动制度;年度党建工作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和党组织监督电话;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
2) 定期公开内容:
² 当年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创先争优、民情恳谈和结对帮扶情况;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评议情况;党员受奖惩情况;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3) 随时公开内容:
² 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情况;党员发展情况,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事前公式;先进评比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3. 党务公开的要求
² 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4. 党务公开的形式
² 公开形式:党务公开应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公开的内容逐步、逐项予以公布。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有防护设施,有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