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3人员配备)自评指导建议
依据《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标》B13人员配备:考察要点42、43条,园所自评建议如下:
1. 依据考察要点第42条,园所要根据国家与地区要求配备到位,保证园所各管理层人员齐全,职责清晰;班级保证两教一保,幼儿与教师1:5左右;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二条:托幼机构聘用保健人员应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保健人员,150儿童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1名。
2. 园所教职员工均持证上岗,无空岗或无证情况。园所依据考察要点要建立员工花名册,员工档案、整理齐全员工的资格证书、保育员培训证等。保证园所员工有证、有培训、有专业保障。
3. 保教人员要熟知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掌握较强的专业经验与知识,在面对督导、专家检查或是当面谈话、随机提问时能够应对自如。
4. 园所根据B13人员配备目录,准备材料。其中员工花名册、员工档案表(18个表格+4个文档)能帮助园所规范建立完整的员工档案资料。
5. 园所依据提供13-4幼儿园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园所人力资源管理的机制,完善人员配备与管理的资料。
希望以上建议对园所有所帮助,感谢采纳建议!